行政方法即行政管理方法,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實現行政目標,從公共組織內外部環境和管理對象的實際情況出發,在一定的管理思想和原則指導下所采取的各種措施、手段、辦法、技巧的總和。行政方法的內容包括三個方面:⑴基本手段。主要有行政指令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思想工作手段。⑵行政程序。它不只是一種辦事的手續,也是一種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程序。⑶技術方法。
行政方法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公共組織的效率問題。它主要表現在:簡化辦事的手續,減少辦事時間;減少行政成本;各個步驟或環節采取科學化的管理技術方法;采取任何一種新的方法都要以人為本。
行政方法的特點:科學性、技術性、系統性、創新性、民主性。
行政方法的作用:⑴科學的行政方法是參與國際競爭的必要保證。⑵科學的行政方法是政府高效率、高質量、低成本開展行政工作的關鍵。⑶科學的行政方法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重要保證。⑷科學的行政方法是建設高效廉潔政府,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的需要。⑸科學的行政方法可以促進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可以加強政府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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