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遠東海水養殖發展,俄遠東發展部制訂的《關于俄遠東漁業水域海水養殖法律調節特點及對部分俄聯邦法律進行修訂》法律草案,規定了一系列行政管理及國家支持措施,具體相關規定唯學網小編整理如下,以供大家查看了解。
該草案是根據俄副總理兼俄總統駐遠東聯邦區全權代表特魯特涅夫的指示制定的,具體如下:
1.制訂了新的漁業養殖區提供機制;
2.取消了利用捕魚區進行水產養殖的限制;
3.推行一系列保護養魚場產權的規范;
4.取消養殖戶需與一系列國家部門協商投放魚苗文件的義務,實行每年申報養魚場使用情況的機制,相關申報通過專門電子服務系統進行;
5.俄政府可決定建立海水養殖工業園,以建立新的養殖場。此類工業園可以納入跨越式發展區;
6.可不通過招標向養魚場提供用于建設生產及基礎設施的地塊,可將農業保險機制推廣至水產養殖業。
據稱,目前,俄遠東聯邦區水產養殖產品(5700噸)占全俄總量(16萬噸)的3.5%,俄水產養殖產品占全球總量(7000萬噸)的0.23%,俄遠東地區水產養殖業發展潛力巨大,目前海水養殖僅利用了不足1%的可用海域。
以上內容是關于俄羅斯支持遠東水產養殖出臺的行政管理及措施,要想了解更多行政管理的相關信息內容,請隨時關注唯學網行政管理研修頻道,小編會第一時間為大家更新跟進最新信息。